发布者:狄登丰|时间:2024年06月18日|201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述:狄登丰律师代表原告A,成功在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赢得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件编号为XX号。
案件背景:原告A与被告B于2018年6月29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为随州XX。原告A购买了位于随州XX小区的一套商品房,预测建筑面积为158平方米,总价90万元。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20年。
争议焦点:被告B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屋,原告A要求被告B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诉讼请求:原告A请求法院判令被告B支付自2020年8月31日起至2021年5月26日止的逾期交房违约金46897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A与被告B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原告A已履行支付义务,被告B未按约定交付房屋,应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被告B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A逾期交房违约金4.6万余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486元。
案件结果:狄登丰律师成功代理原告A,赢得了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原告A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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